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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信作为运营商的武器 一开始就错了

发布时间: 2013-03-28 10:25:19   作者:本站编辑

  

 飞信再次引起我的注意,是虎嗅网上的这篇文章“PPT爆料:中移动欲重构飞信,反击微信!”文中展示的PPT非常翔实的描述了飞信重构的目标和路线,不可谓无料。然而看过之后,我脑中回响的只有一句话:基础运营商在终端产品层面与互联网公司展开竞争,从一开始你就败了。

我最后一次用飞信,大约是在半年前。为了不至于因为使用一次就下载个几十兆的软件,我选择了迷你飞信。尝试输入几次密码之后,登录成功。我把一段网页内容拷贝到飞信,然后发送给自己。在手机上简短编辑收到的短信后,我把短信转发给一个朋友。嗯,这就是我最后使用飞信的方式。

飞信再次引起我的注意,是虎嗅网上的这篇文章“PPT爆料:中移动欲重构飞信,反击微信!”文中展示的PPT非常翔实的描述了飞信重构的目标和路线,不可谓无料。然而看过之后,我脑中回响的只有一句话:基础运营商在终端产品层面与互联网公司展开竞争,从一开始你就败了。

在飞信之前,大约2002年前后,一款能免费收发短信的IM软件曾经短暂引起过人们的兴趣,那就是早期的网易泡泡。网易泡泡功能简单,核心特色就是可通过PC客户端直接向好友的手机发送免费短信。这一免费午餐或许是移动SP业务异常火爆之时,网易作为一家大SP提供给网民的福利。然而,用户对于免费午餐的贪婪很快就超出了网易的预料,尽管网易试图采用积分换短信的方式对免费短信的发送数量进行限制,其服务器还是不堪重负,经常下午发的短信半夜才到。因此,短暂的流行之后,这款软件迅速被用户遗忘。

5年过后,2007年的飞信横空出世。一开始,它给人的感觉确实非常美妙:轻便、易用,短信与消息的无缝互转、快速到达。尽管它只适用于中移动用户,但是依托庞大的网内基数,其用户数节节攀升,至2011年中期活跃用户数接近8270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2011年iPhone已经演进至4s,Android系统演进至4.0,伴随着智能手机迅速占领终端市场,移动互联网的浪潮扑面而来。在人们有无数种方式保持联系的今天,短信或许已经是最末一位选项,而以免费发送短信为核心卖点的飞信,即使不会被用户完全抛弃,也已经前景黯淡。

飞信的衰败,并非毫无征兆可言。从2010年开始,身边越来越多的朋友离开飞信。其原因无外乎越来越庞大的体积、越来越丑陋的界面和越来越槽糕的用户体验,这一切都背离了飞信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小而美。因此,许多人选择抛弃臃肿的软件和无规律的消息延迟,回归简单、可靠的短信收发。这当然有短信资费下调的原因,也有移动端其它IM软件体验提升的原因。但是大量飞信用户由“活跃用户”蜕变为“注册用户”,运营商不可能无所察觉,这就是最明显的衰败信号。然而运营商似乎更重视注册用户和活跃用户持续增加的繁荣假象(2012年飞信的“注册用户”达到3亿,月活跃用户超过1.2亿),直到他们遇到了微博和微信的兜头凉水。

-飞信的衰败,当然与产品本身的问题有关

似乎运营商从未站在一个用户的角度,从根本上体验飞信为用户带来的价值:免费短信、手机与PC的互通。借助移动资源,飞信早期在这两点上确实体现出了鲜明的特色和不可替代性,它的快速成长也直接受益于这两点。快速成长之后,飞信瞄准QQ,希望能在商业收入方面开疆扩土,于是纷繁芜杂的功能被加入,越来越多按钮仅为收费而存在。以至于飞信本身的特色功能停滞不前(直到2012年,飞信才开放非移动用户的注册),用户体验大踏步后退(除PC端的臃肿外,手机端飞信的不稳定和消息的延迟有目共睹)。这甚至都与移动互联网无关——在OTT流行之前,卸载了飞信的用户就不在少数。几乎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飞信能一直保持早期的轻量级和简洁性,把折腾的精力用于打通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在IM本身(而不是收费业务)多下工夫,那么飞信绝对有拿到一张移动互联网门票的潜力。

-飞信的衰败,当然也与它的运营模式有关

移动过早把自己的亲儿子丢给第三方公司运营,本意或许是让飞信借助商业化运营飞的更高、更远。但是过早商业化无疑阻碍了中移动对于用户和市场的深度培育,降低了用户忠诚度,飞信的未来究竟还能走多远对飞信的拔苗助长也有简要评论。

但是飞信衰败的原因还不止于此,对于基础运营商来说,飞信存在一个根本性陷阱:它是一款革自己命的产品,它发展的越好,对中移动就越不利,因为它直接威胁到中移动的短信业务。在智能手机尚不普及、飞信手机客户端安装率低的情况下,中移动尚能从手机回复飞信的短信中获益。而一旦飞信手机客户端大面积普及,用户完全脱离短信,中移动非但无法从中直接获益,甚至会牺牲掉传统的短信业务。飞信迫不及待的商业化,手机客户端槽糕的体验,或许都与这一根本陷阱有关。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想象中移动会全心全意支持飞信的基本业务。对于中移动来说,尽快将飞信的用户资源变现才更符合其短期商业利益。急功近利之下,飞信的衰败在所难免。

飞信的情况对于中移动来说不是孤例,对于中国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更不是。联通的沃聊和电信的翼聊同样折戟沉沙,这除了表明中国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缺乏创新产品基因外,还启发我们思考一个更具普遍性的问题:基础电信运营商直接投放终端产品与受其服务的互联网厂商进行正面竞争,是否合适?如同一个高速公路公司,眼红使用高速公路开展货运业务的公司,直接投放货运业务与货运公司进行正面竞争,是否合适?

错误的武器

创新性的产品几乎总是意味着对现有利益格局的颠覆与破坏。基础运营商离开本行,运营创新性的终端产品,失败了固然是浪费资源,成功了亦可能是自费武功。因为它的成功经常依赖于自有资源的消耗,而在争夺外部资源方面它很难与外部的专业公司抗衡。导致的现象就是:基础电信运营商普遍难以把终端产品市场做大,也就无法从扩大的市场中受益,它的终端产品无非是把自己的资源从左手交到右手,甚至在转交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无谓的损耗。这并不说明基础运营商的无能,而只是说它用错误的武器在错误的地点与错误的敌人展开厮杀,结局难免错误,仅此而已。

那么,基础运营商就注定了只能作为一个低级管道工被移动互联网的繁荣伤害吗?答案并不尽然。举例来说:对于OTT的语音业务,基础运营商完全可以提供专门的网关、甚至划分专门的通道供OTT使用,帮助OTT提升用户体验;对于OTT的文本业务,基础运营商完全可以提供离线消息转换为短信的服务,帮助OTT提高消息的到达率;而对于PC、APP与短信的互通业务,基础运营商也完全可以开放短信到达状态接口帮助软件厂商监控消息的延迟情况。

这无疑会伤害基础运营商的传统业务,但也无非是对现有趋势的轻微加速,其结果则是基础运营商反而可以与终端产品厂商共同获益——基础运营商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拓展了OTT厂商的通信渠道、降低了开发成本、提升了用户体验,并有助于鼓励更多的OTT厂商加入进来,充分竞争,从而把整个市场做大,也就意味着使用这些技术和服务的用户增多。基础运营商拿这些技术和服务向OTT厂商收费或参与分成,总比直接收取额外的流量费更加名正言顺吧。最低限度,基础运营商收取一些网关费、短信费总不至于引起口诛笔伐吧。而拥有庞大用户基数的基础运营商借此弥补原有业务的损失,甚至获得新的增长点,或许并非完全无望。

当然飞信势力尚在,在消息转短信和PC、手机互通方面它仍然还缺乏强有力的竞争者,因此断言其死亡为时过早。飞信悼文对飞信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其核心是差异化经营,言之有理,至少比中移动的PPT靠谱。如果按照中移动PPT瞄准微信PK的思路,其结果很有希望复制一次前移动互联网时代飞信与QQ的PK败局。